【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記憶法:消保官 "官"員為政府組織一員.
【GRACE】評論
【TP.C.K.】評論
組織已改造消費者保護會前身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1994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該會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本著「功能不變、預算不少、層級提高」之原則,併入行政院院本部;該會委員會議部分改制成立為「消費者保護會」,業務單位部分則改制成立「消費者保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