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據「大學法」之規定,大學設校務會議,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其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員之多少?
(A)四分之三
(B)三分之二
(C)二分之一
(D)各校自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4821
統計:A(1),B(71),C(131),D(2),E(0)

用户評論

【用戶】王尊玄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大學法第15條: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前項人員,除校長及副校長外,其人數及產生方式如下:

【用戶】給自己[讚]聲(111國中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大學法第15條: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前項人員,除校長及副校長外,其人數及產生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