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分別向 A 保險人以及 B 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契約,並同時附加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為限之實支實付型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某日,甲因意外傷害事故就診,除健保給付外,尚須支付醫療費用 20 萬元。甲得向 A 保險人及 B 保險人請求之給付為何?
(A)得向 A 請求 20 萬元,同時又向 B 請求 20 萬元
(B)不得請求,因其投保時未履行告知義務
(C)僅得向 A 請求,因先訂立之契約有效,後訂立之契約無效
(D)在各自承保之保險金額限度內,甲得向 A 請求,亦得向 B 請求,但所請求之數額合計以 20 萬元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8333
統計:A(18),B(2),C(2),D(102),E(0)

用户評論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D→第38條(善意複保險之效力)  善意之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全部價值,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但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