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依土地法第 217 條規定,徵收土地之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時,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期滿多久期限內,向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要求一併徵收之?
(A)兩年內
(B)一年半內
(C)一年內
(D)六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Ways Ye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法217條   (題目)是依土地法殘...

【用戶】Ways Ye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法217條   (題目)是依土地法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