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依土地法第 217 條規定,徵收土地之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時,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期滿多久期限內,向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要求一併徵收之?
(A)兩年內
(B)一年半內
(C)一年內
(D)六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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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ays Ye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法217條 (題目)是依土地法殘...
【用戶】Ways 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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