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dan】評論
回樓上,就是說自己掉了東西,別人撿到也可以拿去用,這個東西是天下的,掉了也不用在意所以是(A)天下之物,本無得失
【柔】評論
原文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①,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②。”老聃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則至公矣。《呂氏春秋·貴公》語譯楚國有個人丟失了弓,不肯去把弓找回來,說道:“楚國人遺失的,楚國人拾到它, 又何必去尋找呢?”孔子聽說這件事, 說: “把他話中那個‘荊’字去掉就合適了。”老聃聽說後說:“去掉那個‘人’字就更合適了。”所以說老聃這樣的人算是到了大公的最高境界了。參考資料來源:可可詩詞網
【水超人】評論
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人遺之,人得之,又何索焉?」老聃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遺之,得之,又何索焉?」老子的:“遗之,得之,又何索焉?”到了老子这里,才是真正的抛诸脑后--丢了也好,得到也好,它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又何必寻找呢?老子的意思是,这把弓丢了也好,没丢也好;捡了也好,没捡到也好,它们又有什么值得劳神呢?可见,老子才完全做到了心无所挂。他最伟大,因其已达到无“人”的境界,只有“天”(自然)的概念,天遗之,天得之,总量未增未减,“又何索焉”!百度
【小太陽】評論
原文: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
【snoopy75smb】評論
聃 ㄉㄢ[動]沉迷。通「耽」。《列子.楊朱》:「方其聃于色也,屏親昵,絕交遊。」[形]耳朵大且長。宋.蘇軾〈補禪月羅漢贊〉九首之二:「聃耳屬肩,綺眉覆顴。」[名]中國古代哲學家老子李耳的字。也稱為「老聃」。
【陳柏憲】評論
原來這題的遺不是贈送的意思
【ta】評論
老聃:「去其『人』而可矣。」→「遺之,得之,又何索焉?得失心不要太重這一題錯了沒有得失心就是老聃的境界(故老聃則至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