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甲男與丙女是夫妻,乙是甲之弟。甲死亡後,30歲未婚之乙與丙結婚。下列關於乙丙間婚姻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死亡後,乙丙無親屬關係,故乙丙之婚姻有效
(B)乙與丙輩分相同且親等相近,故乙丙之婚姻無效
(C)丙為乙之兄嫂,二人結婚有違倫常,故婚姻無效
(D)乙丙未違反近親不得結婚的規定,婚姻合法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09579
統計:A(61),B(29),C(38),D(133),E(0)

用户評論

林羿伶】評論

(A)夫妻之一方死亡不會影響既有的親屬關係,故乙丙仍是二親等旁系姻親。(B)(D)乙丙間之親屬關係為二親等旁系姻親且輩分相同,不在民法第983條禁婚親的禁止範圍內,故乙丙之婚姻有效。(C)婚姻如果不具備形式要件、重婚或近親結婚,則婚姻無效,但是否違背倫常並非婚姻無效的原因。nn【出處】三民版公民與社會(三)第六課P.141-143「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