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部6653】評論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 民國 104 年 01 月 07 日 修正 )重點擷錄:第八條1.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人格特質、特殊才能、學習情形與態度。2.等第以丙等為表現及格之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