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政府採購法第36條第2項:特殊或巨額之採購,須由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之廠商始能擔任者,得另規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B)政府採購法第25條第1項: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C)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一、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五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得採 限制性招標。二、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六款所定情形,經需求、使用或承辦 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簽報機關 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得採限制性招...
【用戶】吳酥含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機關辦理一般之採購案件,. 其招標文件中訂定投標廠商須檢附實績證明,尚屬適法;(得視採購案. 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C)機關辦理一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之勞務採購,不得採選擇性招標?╳未限制須達公告金額(D)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用戶】吳酥含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機關辦理一般之採購案件,. 其招標文件中訂定投標廠商須檢附實績證明,尚屬適法;(得視採購案. 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C)機關辦理一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之勞務採購,不得採選擇性招標?╳未限制須達公告金額(D)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用戶】吳酥含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機關辦理一般之採購案件,. 其招標文件中訂定投標廠商須檢附實績證明,尚屬適法;(得視採購案. 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C)機關辦理一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之勞務採購,不得採選擇性招標?╳未限制須達公告金額(D)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