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信託業未完成設立程序並發給營業執照時,信託業即開始營業應如何懲處?
(A)僅處以罰鍰
(B)處以刑責
(C)應負刑責及處以罰鍰
(D)僅負民事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08671
統計:A(88),B(17),C(63),D(5),E(0)

用户評論

JChou】評論

信託業法 第12條信託業非經完成設立程序,並發給營業執照,不得開始營業。信託業法 第54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上九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二條規定。...(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