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欲出售其所有之 A 地一筆,乃於出國旅遊前出具委託書限定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底價,委任其友人乙處理出賣 A 地事宜。未幾,適有建商丙欲出價六百萬元購買,乙乃以自己名義與丙訂立 A 地之買賣契約,約定一個月後由丙一手交六百萬元予乙,同時並由乙一手交過戶文件予丙申辦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乙於甲回國後隨即向其報告上情,詎甲卻以可賣得更高價額為由,不願辦理過戶登記。丙於依約備款向乙請求移付 A 地未果之餘,乃決意循訴訟途徑解決。問:丙為取得 A 地之所有權及占有,應列何人為被告提起訴訟及如何在起訴狀表明訴訟上請求(訴之聲明及訴訟標的)?試附理由解答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046
統計:A(46),B(2237),C(38),D(136),E(0)

用户評論

【用戶】Chia Hui Huan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有認為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用戶】Joe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為何大陸政策不行?

【用戶】kondatsu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太敏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