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俊銘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28 條 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 一 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二 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四 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用戶】Jiaping Sue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28(以自治條例訂定之事項)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中央法規標準法5(應以法律規定事項)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