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人民對於已經司法判決確定之事件,請求該管地政機關重新處理,經該管地政機關答覆無法重新處理後,該人民仍一再請求,依法應如何處理始為正辦?
(A)以陳情案經適當處理並明確答覆後仍一再陳情,得不予以處理
(B)以訴願案處理
(C)移送該管機關之上級機關處理
(D)告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8075
統計:A(114),B(8),C(9),D(12),E(0)

用户評論

王貞節】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73條

小法(已上榜)】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73條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二、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三、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