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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委託技術服務案件之服務費用,應採成本加公費法核實議定。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5417
統計:A(48),B(37),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Mef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章 計費方法第十三條機關委託廠商承辦技術服務,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應視技術服務類別、性質、規模、工作範圍或工作期限等情形,就下列方式擇符合需要者訂明於契約:一、服務成本加公費法。二、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三、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四、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依前項計算之服務費用,應參酌一般收費情形核實議定。其必須核實另支費用者,應於契約內訂明項目及費用範圍;契約未規定者,不得另為任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