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en Chiu】評論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3 條 各上級政府為適應特別需要,對財力較優之下級政府得取得協助金。前項協助金,應列入各該下級政府之預算內。
【wolf08120852】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69條第1項: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對於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得取得協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