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之情形,何者錯誤?
(A)行蹤不明
(B)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
(C)逾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D)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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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財稅行政要上榜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用戶】Moom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七條(98.1.21.修正)(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一、行蹤不明。 二、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依前項規定受贈人有二人以上者,應按受贈財產之價值比例,依本法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負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