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逾六十歲繼續工作者,其逾六十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五年計,合併六十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幾個月為限?
(A)40 個月
(B)50 個月
(C)55 個月
(D)60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73016
統計:A(17),B(47),C(19),D(43),E(0)
用户評論
【yabe】評論
勞工保險條例 第 59 條 II被保險人逾六十歲繼續工作者,其逾六十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五年計,合併六十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五十個月為限。
【waste36】評論
第 59 條被保險人逾六十歲繼續工作者,其逾六十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五年計,合併六十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五十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