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桃園縣目前人口已達二百萬人以上,依現行地方制度法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之規定,在未升格直轄市之前,桃園縣應如何參與中央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
(A)準用直轄市之規定
(B)另以法規定之
(C)沿用縣(市)之規定
(D)原則上沿用縣(市)規定,但另有加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7846
統計:A(836),B(8),C(27),D(11),E(0)
用户評論
【簡察官】評論
第4條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