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文法規則:-語音:研究語音知識。-語意:研究詞素知識。-語法:研究句子法則知識。-語用:使用語言作為有效溝通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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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賦論:-語言習得假說:人類天生有獲取語言器官(Language-Acquisition Device,LAD)貯存在認知結構,只要有適當語言刺激,就能吸收語言及其中的文法規則,創造新句子,Chomsky將語言分為兩個層次:語言能力:靠LAD所得的語言能力。語言表現:以前者為基礎,在環境中學習而得的語言。兒童能將深層結構--表層結構,直覺文法--轉換文法,每個人都有理解語言「形」、「聲」、「義」結構的能力,但因個體記憶力及時空因素影響會有不同語言表現。-教育意義:教師應協助兒童發展其語言天賦,讓他們充份運用規則產生新文句。-支持的證據:新生兒會對聲音分門別類作反應,兒童階能以相同歷程學會母語。但此說法不能解釋語言能力上個別差異及兒童如何解釋字義或語言發展必需視有無交談的對象才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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