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 Chen】評論
這一題考太細了"<...甲選項的錯誤在於:課程可依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藝術之個別特質設計教學,或以統整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藝術的學習為原則
【于士捷】評論
是啊~又不是背書,考這種一字一句吹毛求疵的題目,對釐清觀念毫無幫助,簡直就像走入形式主義的窠臼,太可恥了!
【emptyfly924】評論
法案也要知道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