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 Huang】評論
(A.B)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4 條
【小智】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二項不是不適用憲法第37條了
【新北小宇】評論
回樓上,不適用憲法第37條的部份,應該是關於"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的部份"。這是針對總統1.任免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的命令 2.解散立法院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