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根據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之簽證,如有發生錯誤或疏漏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之輕重進行處分,下列何種處分,非主管機關之處罰權限範圍?
(A)警告
(B)停止其二年以內辦理證券交易法所定之簽證
(C)撤銷簽證之核准
(D)處以 100 萬元以上 600 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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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橙子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答案為D,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46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會計師簽證之處分權限,包括警告、停止其二年以內辦理證券交易法所定之簽證、撤銷簽證之核准,但罰鍰超過100萬元的處分權限需由行政院財政部另案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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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答案為D,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46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會計師簽證之處分權限,包括警告、停止其二年以內辦理證券交易法所定之簽證、撤銷簽證之核准,但罰鍰超過100萬元的處分權限需由行政院財政部另案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