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gostodos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乃指關於某種涉外法律關係,依國內國際私法規定應適用某外國法,而依該外國國際私法之規定,卻應適用國內法或他國法時,即以內國法或他國法代替該外國法之適用。此種法律適用程序,稱為「反致」。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適用法律,首先要確定事實,而關於事實之確定,原應以證據為基礎。不過證據難尋難辨,且亦湮滅,往往影響事實的確定,轉而影響法律之適用。因此法律為避免舉證之繁難,或為公益之需要,對於某種事實之存在與否,因無明顯之證據,難以判定,姑且參考周圍之情事,或已知之事理,以推定之者稱為「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