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 精神衛生法所說的精神疾病,是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不包括以下何者?
(A)精神病
(B)精神官能症
(C)反社會人格違常
(D)酒藥癮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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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amoler Teac】評論

精神衛生法第3條(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但不包括反社會人格違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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