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精神衛生法第3條(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括精神病、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但不包括反社會人格違常者。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精神衛生法第3條(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