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薦任升簡任官等考試及格者,取得第幾職等任用資格?
(A)第一職等
(B)第三職等
(C)第六職等
(D)第十職等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2146
統計:A(3),B(13),C(33),D(382),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5條 (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左列規定:一、雇員升委任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二、委任升薦任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三、薦任升簡任考試及格者,取得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