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評論
標準參照評量屬於教學評量的方法之一,係指在教學前以事先決定的絕對性標準為判斷的依據,考驗個別學生的知能是否已達到要求的程度,從而判定其成績及格或不及格,以了解學生的學習結果,其主要目的在於確定學生到底已經學會哪些知識或技能。凡是達到標準者,表示學習「精熟」,而未達到標準者,表示學習「非精熟」。目前各種證照考試(如駕照)及各級學校同等學力資格之檢定就屬於標準參照評量。對於學生的學習成就在團體中的高低位置,並非其重視之點。凡是符合預定標準者即視為及格或熟練;不符合預定標準者即視為不及格或不熟練。因此在編製標準參照評量的試題時,不以試題的難度或鑑別度指數為標準,只要是能夠代表學習目標內容的試題,均可列入考慮,並不改變試題的難度。如能力本位教學績效之考查、教學活動設計實施成果中行為目標之評鑑、醫師及律師等執照考試、精熟學習(mastery learning)之評量等。檢定受教者已經學會哪些知能及熟練到何種程度的評量方法,即屬於「標準參照評量」,可以發揮教育診斷的功能,作為實施補救教學或個別輔導之依據。與此相對的是常模參照評量(norm-referenced 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