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依照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第 1 款之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成立本款之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款之罪為抽象危險犯
(B)所謂動力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車
(C)過失為本款之行為者,亦依本款之規定處罰之
(D)行為人除酒精濃度達本款之標準外,仍需行為人客觀上處於不能安全駕駛之狀態,始得成立本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8519
統計:A(14),B(4),C(6),D(3),E(0)

用户評論

ursula_tsai 已】評論

危險犯有兩種: 〔抽象危險犯〕和〔具體危險犯〕=================〔具體危險犯〕〔危險〕是構成要件要素之一講白一點必須要有〔危險〕才會構成要件該當例如刑法第175條第一項有明文規定〔...致生公共危險者〕=================〔抽象危險犯〕〔危險〕不是構成要件要素講白一點我才不管有沒有〔危險〕縱使沒有〔危險〕也可以構成要件該當最常考的例子就是刑法185-3條有沒有發現刑法185-3條並沒有提到〔危險〕兩個字所以只要你喝了酒只要你醉到不能安全駕駛縱使沒有任何〔危險〕,也可以成立犯罪出處: 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http://sleepylaw1234.pixnet.n...

寂寞行星】評論

(C)過失為本款之行為者,亦依本款之規定處罰之  →故意原因自由行為的概念關係則認為:「本罪為故意犯,也就是行為人在實現本罪要件而侵害法益時,係處於具有責任能力的狀態,而能認識到自己屬於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仍決意從事駕駛行為。(D)行為人除酒精濃度達本款之標準外,仍需行為人客觀上處於不能安全駕駛之狀態,始得成立本罪   →主觀上(一)構成要件該當性:行為符合構成要件:1、客觀:主體、客體、行為、結果、因果關係等。2、主觀:責任條件之故意過失。通說認為必須對於自己不能安全駕駛有所認知,或預見自己有不能安全駕駛的可能性卻容任為之,方具備本罪故意。

ursula_tsai】評論

危險犯有兩種: 〔抽象危險犯〕和〔具體危險犯〕=================〔具體危險犯〕〔危險〕是構成要件要素之一講白一點必須要有〔危險〕才會構成要件該當例如刑法第175條第一項有明文規定〔...致生公共危險者〕=================〔抽象危險犯〕〔危險〕不是構成要件要素講白一點我才不管有沒有〔危險〕縱使沒有〔危險〕也可以構成要件該當最常考的例子就是刑法185-3條有沒有發現刑法185-3條並沒有提到〔危險〕兩個字所以只要你喝了酒只要你醉到不能安全駕駛縱使沒有任何〔危險〕,也可以成立犯罪出處: 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http://sleepylaw1234.pixnet.n...

張涵硯】評論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犯須有法明文 故C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