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70826】評論
(A)各機關長官得僱用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為該機關之工友 → 不得(B)工友因案涉訟而辦理留職停薪者,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時,應於 10 日內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 → 20(D)各機關新聘之普通工友,應年滿 16 歲以上 ↓ 18 歲以上,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20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kuro999】評論
(A)各機關長官得僱用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為該機關之工友 → 不得(B)工友因案涉訟而辦理留職停薪者,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時,應於 10 日內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 → 20(D)各機關新聘之普通工友,應年滿 16 歲以上 ↓ 18 歲以上,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20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