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關於我國憲法及法律保障秘密通訊自由的敘述,何者正確?
(A)他案監聽所得證據仍有證據能力無須另申請監聽票
(B)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談話一律可錄音以作為證據
(C)法官不得限制破產人之通訊
(D)通訊監察不得於私人住宅裝置竊聽器、錄影設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8648
統計:A(156),B(209),C(855),D(3276),E(0)

用户評論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C)破產法67法院於破產宣告後,認為必要時,得囑託郵局或電報局將寄與破產人之郵件、電報送交破產管理人。D)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13通訊監察以截收、監聽、錄音、錄影、攝影、開拆、檢查、影印或其他類似之必要方法為之。但不得於私人住宅裝置竊聽器、錄影設備或其他監察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