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應移送下列那一機關執行之?
(A)司法院所屬各級地方法院
(B)原處分機關
(C)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
(D)該管行政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7004
統計:A(23),B(21),C(479),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寫了再說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11條(義務人逾期不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處置)  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   一、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定有履行期間或有法定履行期間者。   二、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未定履行期間,經以書面限期催告履行者。   三、依法令負有義務,經以書面通知限期履行者。   法院依法律規定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經主管機關移送者,亦同。

【用戶】Chen Wei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11條: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

【用戶】警特已上綁。。。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現行實務「行政執行處」已經改成「行政執行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