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塗銷登記,由下列何者公告三個月,期滿無人異議,塗銷之?
(A)法院
(B)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C)登記機關
(D)金融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4628
統計:A(15),B(60),C(234),D(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訴訟法

用户評論

Jing Chen】評論

地籍清理條例 第 28 條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塗銷登記,由登記機關公告三個月,期滿無人異議,塗銷之。前項公告期間異議之處理,準用第九條規定辦理。因第一項塗銷登記致抵押權人受有損害者,由土地所有權人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