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乙向甲借款新臺幣(下同)800 萬元,並將其所有之 A 屋設定抵押權給甲,於清償期屆至乙仍未還款,甲遂向法院聲請拍賣 A 屋,取得法院准許拍賣 A 屋之裁定。甲以此裁定為執行名義,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獲准許,執行法院並查封 A 屋。如乙欲主張甲之抵押權,已因其於法院准許拍賣抵押物裁定前清償 800 萬元之借款而消滅,其可依何種方式救濟?倘若法院將 A 屋拍定之 700 萬元價金交給甲,試問甲可否就未受清償之 100 萬元直接向法院聲請就乙之另一 B 屋進行拍賣?(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3771
統計:A(12),B(236),C(6),D(33),E(0)

用户評論

【用戶】Allen La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物權拋棄為單獨行為第 78 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