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臺北市政府依勞動檢查之結果,認為甲公司未給付 A 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另有 B 員工連續一周每日出勤達 12.5 小時,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依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各處甲公司罰鍰 16 萬元,合計 32 萬元,並立即公布甲公司名稱。針對罰鍰與公布名稱,甲公司有何救濟途徑?甲公司主張臺北市政府針對其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行為各裁處 16 萬元,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是否有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3077
統計:A(1),B(12),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