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關於訴願法上之情況決定的敘述,何者錯誤?
(A) 原處分違法
(B) 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於公益有重大損害
(C) 經斟酌一切情事,撤銷或變更原處分顯與公益相違背
(D) 應駁回訴願人之訴願,並於主文中載明原處分仍屬合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3704
統計:A(29),B(10),C(21),D(285),E(0)

用户評論

【用戶】Ko Nai-Y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針對違法之行政處分,倘若法院認為其撤銷反而於公共利益有害,則可駁回原告之訴。情況判決之要件:1.當事人提起撤銷之訴,其他訴訟(確認、給付)不在其中。2.公益考量大於當事人之權利保護。情況判決之效果:1.原告敗訴,但法院應在判決中明確指出「原處分確有違法」此一情形(行政訴訟法第一九八條第二項)。2.法院應依當事人之聲請,命機關補償原告之損失。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32308059

【用戶】Mickey Tsai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訴願法 第83條 (情況決定) 受理訴願機關發現原行政處分雖屬違法或不當,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勘酌訴願人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行政處分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其訴願 

【用戶】Emma Lin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是駁回原告之訴 而非 駁回訴願人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