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司法院釋字第 75 號解釋文指出:「查制憲國民大會對於國民大會代表不得兼任官吏,及現任官吏不得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之主張,均未採納。…… 足見制憲當時並無限制國民大會代表兼任官吏之意,故國民大會代表非不得兼任官吏。」大法官於此所運用之解釋方法為何?
(A)文義解釋
(B)體系解釋
(C)目的解釋
(D)歷史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413,B:192,C:150,D:1384,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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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司法院釋字第 75 號解釋文指出:「查制憲國民大會對於國民大會代表不得兼任官吏,及現任官吏不得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之主張,均未採納。…… 足見制憲當時並無限制國民大會代表兼任官吏之意,故國民大會代表非不得兼任官吏。」大法官於此所運用之解釋方法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