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yian Chen】評論
(B)經諮詢立政院院長後,始得解散之
【高考Nana】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二項,有三件事無須行政院長副署:1.總統發布行政院長的任免命令。2.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的任免命令。 3.解散立法院的命令。排除憲法第37條之適用
【Xin】評論
應該是徵詢立法院長後,始得解散之。
【阿斯拉】評論
行政院長十日內辭職解散立法院也是十日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