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內政部給台北市政府,所使用之公文書是:
(A) 呈
(B) 函
(C) 公告
(D) 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9388
統計:A(5),B(141),C(5),D(22),E(0)

用户評論

安藍】評論

令:發布行政規章,發表人事任免、遷調、獎懲時使用。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使用。咨: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使用。 函:各機關間處理公務有左列情形之一時使用。 

wenger】評論

函:各機關處理公務及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