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評論
國會議員僅汲汲於提出問題與啟動政策,卻不在意政策的執行以及政策成敗的評估,被學者們稱之為:(A) 政客的行動主義(B) 肉桶立法(C) 滾木立法(D) 換票行為~解析 :一、「行政機關」處於「全職地位」的「優勢」 :「行政機關」係基於「全職」,於是「一心一意」,且「數十年如一日」的「履行職掌工作」,不像若干的「監督機構」,非但「不能專心一意」的「處理問題」,並且「沒有充裕」的「時間」加以「關注」。二、比方說 : 像「國會監督」方面 :其「議員們」就「少有動機」去作「例行性」的「檢查」→「國會議員」僅汲汲於「提出問題」與「啟動政策」,卻「不在意政策」的「執行」及「政策成敗」的「評估」,而此現象被學者們稱為「政客的行動主義」( Politician Activism )。※「政客的行動主義」與「行政機關」的「全職專志」相比,簡直「無法相提並論」啊 !
【蔡明楨】評論
國會議員是指一個國家國會的議員,主要職責為代人民在國會發表意見,或質問官員、提出法案、參與表決等,依各國國會名稱不同,在我國家稱為立法委員 肉桶立法: 美國國會議員為選區利益,經常於撥款法案(appropriations bills)中夾帶附加若干新公共褔利與建設條款(riders),這種以增加撥款案中的金額或撥款案來為地方謀求利益的立法,在美國政治過程中稱為「肉桶立法」(pork -barrel但實際上該項計劃往往是不需要的,只是因為該地所選出的民意代表,為了下一次選舉而討好選民、獲取選票的做法後來,議員們提出法案必須附帶提出財源,才使肉桶立法受到限制。 我國憲法對肉桶立法已有規範,第五十九條規定預算編列權在行政院,第七十...
【Sid(已上榜106年地特】評論
樓上的說法不完全正確"政客的行動主義"可以說是上位概念和BCD選項也無衝突,只是"政客的行動主義"已經包含了這些選項(下位概念)罷了所以選A才是正確的,不管選BCD都是掛一而漏萬
【(感謝打氣)Ayers】評論
政客的行動主義,是學者華麗下的語彙!直翻即是:政客的「嘴炮」主義。反正芭樂票我開了,兌不兌現不關我的事~(噓~你知道得太多了…XD)p.s 政客與政治家,是不一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