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o-Xian Cai】評論
處分內容區分 1、下命處分→指命相對人特定之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的處份。 此處分有強制執行之可能性與必要性的法律效果。 Ex:兵單、課稅通知書2、形成處分→創設一定內容之權利義務(得、喪、變更)的法律關係。 許可:機關把本來禁止之行為依法解除其禁止。 Ex:室外集會遊行、XX證照(建築證照)核發 認可:機關對於人民之意思表示加以同意或補充。 Ex:機關對人民團體組織章程加以認可 特許:機關把屬於國家權力賦予特定人。 Ex:特許行業執照(銀行業、保險業、電信事業) 3、確認處分→行政機關所為...
【好麻煩】評論
須相對人同意之形成處分
【@@】評論
下命處分:未履行的時候發生執行力(例如未限期拆除,不拆就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