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有關當事人得申請改名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與上個月轉學入校之學弟同姓名
(B)乙居住並設籍於某社區,與上個月剛遷入設籍之樓上鄰居同姓名
(C)丙與上個月發布通緝之槍擊要犯同姓名
(D)丁因上個月被生父認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陳苹凡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姓名條例第 9 條1.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2.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用戶】陳苹凡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姓名條例第 9 條1.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2.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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