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下列關於定有施行期限之法規敘述,何者錯誤?
(A)期滿當然廢止
(B)無須經立法院通過
(C)無須經總統公布
(D)無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1958
統計:A(295),B(437),C(400),D(3832),E(0)

用户評論

必上榜008】評論

第22條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行政函釋(3) 第23條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行政函釋(5) 

伯賢】評論

中標23條

Yu-Fei Wang】評論

中標法第 22 條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第23條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不適用前條規定,所以定有施行期限的法律無須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但仍需經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