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ebecca Chia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臺灣-行政法人2004-2013年臺灣僅有「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家兩廳院前身)成為行政法人組織。原先國家教育研究院亦有改組成為行政法人的計畫,但遭立法院否決,終至2008年6月19日,由教育部宣布先以公務機關進行與既有教育部底下所管轄的相關單位整併工作之後,後續再朝成立基金、法人的方向發展,行政法人法於2011年4月27日制定實施。2014年隨著行政院組織改造,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改納入新成立的行政法人機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屬文化部),並陸續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屬國防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屬科技部)和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屬教育部)改制為行政法人機構,未來預計將再增加核廢料處理中心[1]。 參考於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1%8C%E6%94%BF%E6%B3%95%E4%BA%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