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u-Yi Lin】評論
謝赫「六法」依序為一、「氣韻生動」二、「骨法用筆」三、「應物象形」四、「隨類賦彩」五、「經營位置」六、「傳移摹寫」。荊浩為補充謝赫「六法」的不足,就提出「氣」、「韻」、「思」、「景」、「筆」、「墨」六要。他的六要針對山水畫,但其他類畫也可以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