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對於欠繳又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之納稅義務人,稅捐稽徵機關得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
(A)假扣押
(B)拍賣
(C)假執行
(D)沒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4912
統計:A(220),B(3),C(2),D(3),E(0)

用户評論

【用戶】yen198017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跳至主要內容Toggle navigation:::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稅捐稽徵法 第 24 條稅捐稽徵機關得依下列規定實施稅捐保全措施。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不適用之:一、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其為營利事業者,並得通知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之登記。二、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於繳納通知文書送達後,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其屬納稅義務人已依法申報而未繳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於法定繳納期間屆滿後聲請假扣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經依前項規定實施稅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