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司法院釋字第 792 號解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 條「第 1 項至第 4 項將販賣毒品與製造、運輸毒品之構成要件併列,並對該三種犯罪態樣,科以相同之法定刑。由此推論,本條所指之『販賣』毒品行為嚴重程度,應與製 造及運輸毒品相當。所謂製造毒品係將毒品從無至有,予以生產,進而得危害他人;而運輸毒品係從一地運至他 地,使毒品流通於他地,產生危害。基於同一法理,販賣毒品罪,應在處罰『賣出』毒品,因而產生毒品危害之 行為,蓋販賣須如此解釋,其嚴重程度始與上述製造與運輸毒品之危害相當。」是屬於下列何種解釋方法?
(A)文義解釋
(B)歷史解釋
(C)體系解釋
(D)目的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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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體系解釋:一條法律看不懂 需要用第二條法...

【用戶】再拼一次國營!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體系解釋」的意思與例子

【用戶】Jami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體系解釋:各法條並非獨立存在,係相互影響,應注意與其他法條間關聯性。下列何種解釋方法在於儘可能使法律成為一個完整不矛盾的規範結構? (A)文義解釋 (B)歷史解釋 (C)體系解釋 (D)目的論解釋答案C 

【用戶】Shi-Yan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再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下稱毒品條例)第4條本身之體系著眼,該條第1項至第4項將販賣毒品與製造、運輸毒品之構成要件併列,並對該三種犯罪態樣,科以相同之法定刑。由此推論,本條所指之「販賣」毒品行為嚴重程度,應與製造及運輸毒品相當。所謂製造毒品係將毒品從無至有,予以生產,進而得危害他人;而運輸毒品係從一地運至他地,使毒品流通於他地,產生危害。基於同一法理,販賣毒品罪,應在處罰「賣出」毒品,因而產生毒品危害之行為,蓋販賣須如此解釋,其嚴重程度始與上述製造與運輸毒品之危害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