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信保】評論
不用負責任 因為是消費借貸要 交付時才成立如果甲不交付的話,只能乙取消預約。而且也不會造成給付不能 因為錢不可能只有一張
【盧妍蓁】評論
要物契約:使用借貸、消費借貸、寄託契約、定金契約。
【盧妍蓁】評論
D. 87年度台上字第1611號判決:消費借貸契約屬要物契約,因借用物之交付而生效力。
【盧妍蓁】評論
甲向乙借貸 5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借貸為要物契約,在乙交付50 萬元借款前,借貸契約雖已成立但尚未生效 (B)借貸契約成立後,甲負返還借款之義務,返還如有遲延,乙得請求甲支付遲延利息 (C)借貸契約成立後,甲負返還借款之義務,如借款返還未訂有確定期限,乙得訂1 個月以上期限催告甲給付,如甲受催告而未給付,自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 (D)借貸契約成立後,甲負返還借款之義務,如借款之返還訂有確定期限,甲自受催告時起,負擔遲延責任104年 - 10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民法概要【四等財稅行政】#21407答案:B※要物契約-使用借貸、消費借貸、寄託契約、押租金契約。(A)借貸為要物契約,在乙交付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