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eng523】評論
公共債務法第5條,中央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其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a7610035】評論
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其下列二款合計之數額:一、前二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百分之十五之平均數。二、前款平均數乘以其前三年度自籌財源決算數平均成長率之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