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人屬無行為能力之人?
(A)8歲之小明
(B)20歲受輔助宣告隻小妤
(C)28歲受監護宣告之小宏
(D)18歲已結婚之小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4078
統計:A(738),B(140),C(2863),D(6),E(0)
用户評論
【用戶】好想金榜題名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完全行為能力人:滿20歲、未成年已結婚(男18、女16)限制行為能力人:滿7歲~未滿20歲
【用戶】這次鐵定上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完全行為能力人:滿20歲、未成年已結婚(男18、女16)限制行為能力人:滿7歲~未滿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