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評論
第26條(不能犯之處罰)何謂50公尺射程:以自己當圓心,半徑50公尺均是妳的射程範圍
【楊士層】評論
已明定射程50M,你再怎麼打也打不死在100公尺外的人,這就是不會發生命案(不可能發生)的理由。我選D,我忘記主觀也要考慮,所以看到答案A我很懊惱@@舉個例子假如橡皮筋射程5M,你用橡皮筋帶著很重的殺意射10M外的人,有辦法造成任何傷害嗎?射到你懷疑人生都還不會有什麼傷害。但如果是近距離射5CM的人,多少也會有個一點點皮肉傷(紅掉也算的話),再者萬一射到眼睛?這就是題目的考點了!
【瓜瓜】評論
重大無知說 (一般人認為無法殺死人)具體危險說 (事中以犯罪者的特殊認知由客觀理性第三人判斷有無危險)我認為改造的玩具手槍在犯罪者的眼中已達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