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下列何種情形可能構成貪污治罪條例論處?
(A)縣長結婚收取符合一般社會通念之禮金
(B)私立醫院住院醫師收受病患餽贈勞力士金錶
(C)清潔隊員協辦採購接受廠商性招待
(D)政府機關替代役男生日時接受同仁生日禮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76959
統計:A(1),B(3),C(212),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