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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45-1條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訴訟行為之同意)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訴訟行為,應以文書證之。受輔助宣告之人就他造之起訴或上訴為訴訟行為時,無須經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應經輔助人以書面特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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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普通共有訴訟」vs「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差別為何?在於前者可以有些人贏有些人輸,但後者必須同勝同敗。而「必須同勝同敗」就是第56條所稱的「必須合一確定」,就會適用第56條的規定。切記!不要死背名詞及定義,尤其它們也沒有明確的區分要件,只要記得任何必須同勝同敗的or同勝同敗比較妥當(不管你能想到什麼理由)就把它歸類到「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也因此,每個學者分類的結果不同)。明白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2018司法五等(楊律師)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名詞解釋
【用戶】elma0316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如未以共同訴訟人全體一同起訴或被訴,為當事人不適格 X (B)共同訴訟人中一人對於他造之行為(若不利),其效力均(不)及於全體 ○(C)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其效力均及於全體 ○(D)共同訴訟人中之一人,生有訴訟當然停止或裁定停止之原因者,其效力均及於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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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45-1條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訴訟行為之同意)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訴訟行為,應以文書證之。受輔助宣告之人就他造之起訴或上訴為訴訟行為時,無須經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應經輔助人以書面特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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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普通共有訴訟」vs「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差別為何?在於前者可以有些人贏有些人輸,但後者必須同勝同敗。而「必須同勝同敗」就是第56條所稱的「必須合一確定」,就會適用第56條的規定。切記!不要死背名詞及定義,尤其它們也沒有明確的區分要件,只要記得任何必須同勝同敗的or同勝同敗比較妥當(不管你能想到什麼理由)就把它歸類到「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也因此,每個學者分類的結果不同)。明白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2018司法五等(楊律師)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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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如未以共同訴訟人全體一同起訴或被訴,為當事人不適格 X (B)共同訴訟人中一人對於他造之行為(若不利),其效力均(不)及於全體 ○(C)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其效力均及於全體 ○(D)共同訴訟人中之一人,生有訴訟當然停止或裁定停止之原因者,其效力均及於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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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如未以共同訴訟人全體一同起訴或被訴,為當事人不適格 X (B)共同訴訟人中一人對於他造之行為(若不利),其效力均(不)及於全體 ○(C)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其效力均及於全體 ○(D)共同訴訟人中之一人,生有訴訟當然停止或裁定停止之原因者,其效力均及於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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